【摘要】 根据《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江荣龙等2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
根据《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江荣龙等2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张春生等8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12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厅建筑业处或注册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不合格人员的网上信息于公示结束后统一退回企业版,企业修改网上信息后重新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材料提交至省建设厅政务中心5号窗口。
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建设公寓306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617357 联系传真:0591-87667925
附件:1、江荣龙等210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张春生等8位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