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第088号)等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第088号)等规定,经审核,孙平等23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条件,准予注册。
上述人员领取证章的有关事宜,近期将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上另行公布。
附件:孙平等238名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