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已全面完毕,考试成果估计将于12月份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成果发布后,如果对成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请求
【摘要】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已全面完毕,考试成果估计将于12月份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成果发布后,如果对成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请求成果复查。详细怎么复查,考必过整理了201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成果复查流程,快来看看吧!一、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申请复查的范围:根据原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等文件规定,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主观题科目成绩复核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行为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除外)。
二、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申请复查时限和程序: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三、考生需提交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申请复查材料:已填写的《成绩复查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或网上成绩通知单。(请将以上资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中,文档命名为“考试年份+名称+姓名”,如:2017一级建造师 张一)
四、注意事项
1.复查受理时限为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
2.复查科目应在复查范围内,否则邮件内容无效。
3.复查申请材料请务必准备齐全,否则不予受理。
4.复查资料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其它方式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