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的要求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的要求,经审核,李清泉等3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条件,孙诚等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申请条件,准予变更注册;龚育生等2人符合注销注册申请条件,准予注销。
变更人员领取证章的有关事宜,近期将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另行公布。
附件:
1、李清泉等33名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2、孙诚等6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3、龚育生等2名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人员汇总表
附件:上海市2008年第十批一级(含临时)建造师变更及注销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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