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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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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一、考试目的
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对统计学基本知识的掌握水平以及对国家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运用情况,考核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具有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学基础知识
1.掌握搜集数据的常用方法、特点及应用要求;熟悉统计学基本概念;了解数据来源的主要渠道。
2.掌握描述统计数据特征的基本方法及其适用性。
3.掌握单个总体参数估计的方法,掌握样本量的影响因素和确定方法;了解评价估计量优劣的准则。
4.掌握日期序列基本分析方法;了解日期序列构成分析。
5.掌握综合指数的编制方法。
(二)统计法规
1.掌握统计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效力和基本原则。
2.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3.掌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职责职权,违法行为种类和相应法律责任。
4.掌握统计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认定机关。
5.掌握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主要内容、机构和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和职权。
6.掌握统计法关于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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