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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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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及专业
院校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招生学院名称 |
Z911 |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7 | 物理 | 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
Z912 | 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 | 3 | 化学与生命科学 | 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 |
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 |
注1:Z911专业组的4个专业共用7个招生计划,Z912专业组的2个专业共用3个招生计划。
注2:学生入学后进入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
什么是综合评价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是指在高考改革试点省的试点高等院校录取新生时,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实行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是为了有效地避免单纯凭高考成绩录取的弊端,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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