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事项告知书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内蒙古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事项告知书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内蒙古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事项告知书
5月30日起,经各盟市、旗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达标后可以开展高考体检,原则上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关于体检,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告知考生如下:
1 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表各项内容不得有涂改,各体检项目不得出现空白、漏检并有医师签字,体检结论要有主检医师签字和体检医院(体检站)的公章。
2 核对确认体检结论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要认真核对并确认体检结论。如无误,在《体检表》规定位置处签字确认,其中未满18周岁的考生,其家长也必须签字;如有误,及时联系旗县(市、区)进行修改。
3 认真填写“既往病史”
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考生要如实填写、不得隐瞒或背离身体现状。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而造成相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认真阅读、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和规定的基础上,应在《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体检事项的告知书》上郑重承诺:我已参加体检表上全部体检项目,“既往病史”已如实填写,各体检项目检测结果、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实际状况完全相符。
以上就是内蒙古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事项告知书的内容,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考必过网站,最新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大家考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