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下面是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证,小编建议有准备参加考试的备考生一定要合理规划时间,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提前做好考前准备。下面让我们看看2020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证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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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措施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监管由中国证监会负责。中国证监会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对证券经营机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情况进行检查。
(一)监管制度
中国证监会通过核准制、保荐制度等监管制度加强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的监管。
1.核准制——要求发行人将发行申请报请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审核制度。
2.保荐制度——建立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双保”要求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必须要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来负责保荐工作。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再次公开发行证券均需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保荐。
两个阶段:尽职推荐阶段、持续督导阶段。
(二)监管措施
1.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当建立对承销商询价、定价、配售行为和网下投资者报价行为日常监管制度。
3.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投资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失诚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4.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对推介、定价、配售、承销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则规定情形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5.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有上述所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12至36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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