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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简章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苏州高新区印发关于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高新管〔2017〕17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68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类: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以上核心成员,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以上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或以上核心成员,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 省特级教师;
4. 正高级教师职称;
5. 省教学名师、地级市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第二类: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地级市学科带头人,或全国、省教学基本功大赛获奖者,或省教育厅青蓝工程等培养对象;
2. 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
第三类: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赛教练,有三年以上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的竞赛教学任务,近三年辅导学生荣获国家级奥赛奖项或多人次省级奥赛一等奖的业绩。
第四类: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地级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地级市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紧缺学科、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 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 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应聘资料,6月3日9:00-16:00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具备报考资格、上传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本《简章》内附咨询电话。
4. 网上报名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
(1)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格式为PDF、JPG,大小不超过100K);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件);
(4)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学科竞赛教练需提供竞赛实绩等材料)。
5.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6月2日16:00。
6.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4日9:00-16:00。
7.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5日9:00-16:00。
8. 通过资格初审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在公布试教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 资格复审程序: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试教合格人员中(第一类、第二类按照试教成绩;第三类、第四类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试教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交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报考人员手写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网上报名时按照网站提示上传;资格复审时须按顺序排列并装订,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③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④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学科竞赛教练需提供竞赛实绩等材料);⑤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报考岗位)。
2. 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2: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4. 凡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5. 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教、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试教和面试。
3. 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苏州高新人才网公告(http://www.sndhr.com)。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试教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取得试教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2)试教: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所有学科均要参加试教,试教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分数占50%和试教分数占50%合计总成绩,从试教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基本素养及基本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笔试、试教总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考试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在前。如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录取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录取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区内公办学校。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51659、0512-68751657、0512-68751651、0512-6875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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