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调生,是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群体的简称。2020年选调生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贵州省荔波县选调52名工作人员公告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贵州省荔波县选调52名工作人员公告的具体内容吧!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荔波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进行公开考试遴选。
一、遴选职位和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荔波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单位45个,遴选职位45个52人。
二、遴选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遴选,报考对象为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人身份符合遴选单位的性质,身份与遴选单位性质不符的只能顺向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要求详见《荔波县2020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一览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未审批任职(转正)定级的;
2.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拟调配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廉洁自律情况没有作出结论性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未反馈意见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有不同意见的;
4.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5.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6.承担的重大工作事项未完成的;
7.按规定需要回避的;
8.其他原因不宜进行遴选的。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工作年限、年龄、任职(聘任)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7日。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日期:2020年5月18日-19日。
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一览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一览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或县调配办联系。
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自行登陆“荔波县政府网”下载《荔波县2020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然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送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本人现工作单位主要领导须在《报名表》相应栏目签署同意报名参加遴选考试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各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要达到2:1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可采取差额的办法开考。不能实行差额开考的职位,取消职位遴选计划。
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需改报其他职位的,改报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荔波县情。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调配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
分值为100分。试题由县调配办按规定组织封闭命制。
笔试准考证发放日期:2020年5月22日。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调配办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加分
(1)加分政策。在笔试环节成绩中,参加遴选人员获国家级表彰加4分、获省级表彰加3分、获州级表彰加2分、获县级表彰加1分,不同的表彰可累计加分,同一表彰就高加分。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表彰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由参加遴选人员提供获表彰佐证资料,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面试。面试由县调配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试题由县调配办按规定组织封闭命制。
进入面试的人员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可采取差额的办法面试。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1:3的比例取足人数为止。进入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对参加笔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而在面试时实际只有1人到场签到参加面试的职位,仍对该职位遴选人员进行面试,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领取面试准考证日期、面试日期、面试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遴选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考察中,经县调配办审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可以递补一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方案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人员。
(四)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遴选。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被遴选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按管理权限予以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前,从行政岗位(含参公管理人员)调入事业岗位,或事业专业技术岗位调入事业管理岗位的人员,本人必须作出书面承诺,调入后一律按调入单位性质、岗位设置等,重新核定工资待遇、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因调配造成本人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及工资福利受影响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被遴选人员承担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须任务结束后方能到新岗位,试用期从正式到岗之日起计算。
四、有关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加考试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县调配办负责解释。
六、遴选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表:1.荔波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表:2.荔波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5月15日
来源:
http://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005/t20200515_60451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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