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招警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招录通过后即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招录过程除了体能测试和按警察标准体检这两个环节,其他考核与普通公务员招录一样。2020年招警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申论文章写作好句积累(五)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申论文章写作好句积累(五)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省考申论文章写作好句积累(五)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1.好句解读
这句话出自唐朝王勃的《上刘左相书》,原文内容是“愚谓严程峻法,绝轻陋之货,则奸镕之源塞矣。沿风正典,重耕耘之务,则邪赢之计沮矣。然后远弘教旨,大变流俗。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违公窃铸者,具五刑之戮;因时力田者,悬一命之赏。不然,则贾生、晃错,复流涕而言矣,此君侯之未谕三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法律一经订立,凡有违犯者,必须实施惩治;命令一经发出,只有坚决执行,决不能加以违反。
《贞观政要·刑法》有句非常形象的比喻:“发号施令,若汗出于体,一出而不复。”法律的颁布,如同身上出汗一样,一出来就收不回去了,所以不能朝令夕改,这牵涉法律制度的信誉基础。故《旧唐书·戴胄传》说:“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即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的大信用。这些都是告诉我们法律制度的威严性,一经订立,必须施行。
习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文中引用了这句话。
这句话可以用来论证“法律制度一经订立,必须严格施行”等观点。
2.好句妙用(背诵)
任何法律,一经订立,必须严格施行。古语有云:“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得不到严格实施,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损害法律尊严、动摇法律根基。正如习总书记指出的:“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已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法律实施的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必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准则。
以上就是2020年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申论文章写作好句积累(五)的内容,想要报考2020年招警考试的备考生请仔细阅读考试通知。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考必过网站,最新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助力大家考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