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招警属于公务员考试的一种,招录通过后即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待遇。招录过程除了体能测试和按警察标准体检这两个环节,其他考核与普通公务员招录一样。2020年招警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省考招警考试申论备考:疫情期间全城封锁及法律依据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省考招警考试申论备考:疫情期间全城封锁及法律依据的具体内容吧!
2020公安机关申论备考:疫情期间全城封锁及法律依据
一、热点链接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2020年1月23日10时起,武汉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营业。武汉市通过上述措施,对交通进行全面管制,为防止疫情扩散全城封锁。
二、法律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
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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