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选,即公开选拔,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2020年公选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亳州市谯城区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亳州市谯城区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的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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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2020年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1名(机关公务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一)区人民法院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全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也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具有机关(参公事业)或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5.学历资格条件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6.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的,还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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