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选,即公开选拔,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2020年公选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鹤岗市公安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鹤岗市公安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的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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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助推鹤岗转型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鹤岗公安事业,经鹤岗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选聘100名公安事业编制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流程
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八个环节选聘。
二、选聘岗位
鹤岗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和鹤岗市公安局留置警戒看护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各选聘50人。具体详情见附件。
三、选聘数量及对象
立足公安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高标准、高起点引进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学校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应往届全日制公安院校统招毕业生;不是“双一流”学校的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只要取得“五证”之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会计师(CPA)、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不受“双一流”学校的限制(不包括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证书;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求,服从组织安排;
(七)应往届公安院校统招全日制本专科优秀毕业生、“双一流”学校本科生年龄需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安院校统招全日制、“双一流”学校统招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 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双一流”学校有“五证”之一的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需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统招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一)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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