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选,即公开选拔,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2020年公选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淳安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淳安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的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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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民政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及集中开展中层干部综合比选、竞岗交流等工作的通知》(淳组通〔2019〕27号)和《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淳人社〔2018〕7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淳安县综合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1名,职位岗位等级为管理九级或专技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须与工作岗位相匹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淳安县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全额事业人员(教育、卫健系统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近2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参加选调人员须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9.报考职位存在须任职回避情形的;
10.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一年度向外交流干部已超过3名的。
11.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
三、选调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公示任职的方法程序进行选调。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民政局1209办公室(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
3.报名方式:①填写《淳安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填写《报名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③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聘任书、近2年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盖章),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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