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通知公布,网上报名时间8月11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详情如下:报名组织(一)加强报考人员属
江苏2017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通知公布,网上报名时间8月11日—24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详情如下:
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三)我省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1日—24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市科学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留有合理的缴费时间。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9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非经营性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于8月21日—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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