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政

时间:2020-04-02 10:42:47 来源:

【摘要】 统计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坚持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用书、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下面是2020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政,小编建议有准备参加考试的备考生一定要合理规划时间,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提前做好考前准备。下面让我们看看2020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政的具体内容:

在统计法律法规中,处分是指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由政府统计机构将案件和处分建议移送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实施。

统计政务处分是统计法律责任中一种主要的行政制裁方式。

知识点、统计政务处分的适用对象

统计政务处分的适用对象:

①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②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

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①行政机关公务员; 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③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知识点二、可以给予政务处分的统计违法行为

(一)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统计违法行为

1.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或者采用下发文件、会议布置以及其他方式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

2.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3.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4.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5.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6.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7.发现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

8.拒绝、阻碍统计监督检查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9.对依法履职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提示:2020年统计师考试已开始备考,准备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来获取2020年各地统计师考试报名开始时间的短信提示,此服务免费,请及时预约。

以上就是2020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政的内容,想要报考统计师考试的备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时间通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以免错过报名时间。更多资讯关注及时关注考必过网站,最新消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助力大家考试,加油!

上一篇      下一篇
统计师相关推荐 更多>>
统计师热点专题 更多>>
热点问答
国家公务员考试年龄限制是多少 公务员国考和省考考试内容有什么区别 函授大专学历能不能考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点能自己选择吗 新闻学专业能报考2022年公务员考试吗 什么是联合培养研究生 什么是破格录取研究生 什么人不适合读研 研究生报名户口所在地填什么 研究生结业和毕业有什么区别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考必过移动版 https://m.kaobigu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