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消防工程师考试备考资料有哪些?消防工程师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必看综合能力考点十七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必看综合能力考点十七的具体内容吧!
灭火器报修条件维修年限
(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压力指示器指向红区等问题,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及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送修。
(2)使用达到下列规定年限的灭火器,使用管理单位要分批次向灭火器维修企业送修。
①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②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3)送修时,一次送修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需选择相同类型、相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且其灭火级别不得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4)维修标识
每具灭火器维修后,经维修出厂检验合格,维修机构在灭火器筒体上粘贴维修合格证。维修合格证采用不加热的方法固定在灭火器的筒体上,不得覆盖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铭牌标志。当将其从灭火器的筒体清除时,标识能够自行破损。
小编提示您为避免错过2020年一消考试报名、缴费、资格审核等时间,您可以 持续关注本站消息
考必过友情提示:以上内容是考必过一级消防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2020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必看综合能力考点",更多模拟试题、历年真题、高频考点、备考攻略请持续关注本站消息
以上就是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0一级消防工程师备考必看综合能力考点十七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2020年消防工程师备考资料的相关问题,那么请持续关注考必过消防工程师备考辅助频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