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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辽宁省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的公告
2019年度辽宁省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根据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对参加2019年度辽宁省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详见)。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工作由鞍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请考生密切关注鞍山市人社局网站后续发布的体检公告,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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