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月6日)

时间:2020-01-21 12:34:24 来源:

【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月6日),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8月6日)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多项选择题
某日22时30分,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为当日到期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甲不得将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背书转让来源:考
B.甲可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且不承担票据责任
C.汇票已转让故应由乙独立承担汇票责任
D.甲应当向持票人乙承担汇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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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所谓期后背书,是指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后作成的背书。《票据法》第16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由于22时30分已过了营业时间,故本题中的情形为期后背书。持票人应于付款提示期限内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追索权。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由于丧失了追索权,其安全性大大降低,因此,法律禁止这样的票据自由流通。《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据此条,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后作成背书的,仅具有通常债权转让的效力。故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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