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9月11日)

时间:2020-01-17 12:02:56 来源:

【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9月11日),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20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每日一练(9月11日)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单项选择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
A.公开审判原则采集者退散
B.言词审理原则
C.集中审理原则
D.辩论原则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刑事诉讼法的审判原则的意义主要在于:保证法庭审理顺利、迅速、公正地进行,有利于实现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有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迅速审判权;能让法官、陪审员通过集中、全面地接触证据对案件形成全面、准确的认识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有利于实现审判监督,防止司法不公。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12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关于合议庭成员不得更换的规定、第9条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时限的规定以及第14条关于裁判文书制作期限的规定,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精神,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对于实现审判公正、提高审判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本题正确答案是C。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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