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12日)

时间:2020-01-17 11:03:06 来源:

【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12日),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9月12日)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单项选择题
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采集者退散
A.瑞典的法律考试大论坛
B.法国的法律
C.中国的法律
D.德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仲裁法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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