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注行业热点话题、政策、资讯,有助于考生把握考试大方向,针对性补充了解相关内容,实现高效备考。考必过小编整理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19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那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19号)的具体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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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06]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的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05年8月31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二○○六年二月六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2005年8月3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的自律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包括当然团体会员(含特别团体会员)和联系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见习会员、联系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三条 会员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相应义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会员。
第二章 会员条件
第五条 团体会员条件:
(一)当然团体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应当加入本会,成为当然团体会员。
(二)特别团体会员:依法取得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当然团体会员,履行登记手续成为特别团体会员。
(三)联系团体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下列单位,可以申请成为联系团体会员:
1.港澳台评估机构;
2.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的单位;
3.与资产评估行业相关的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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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考必过为大家整理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19号)的具体内容。备考生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优化学习方法,关注考必过网站,最新最全的资讯小编会第一时间发布,最后,考必过预祝大家在未来的资产评估师考试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