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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第四节 施工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概述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没有特殊专业施工技术要求,采用通用技术即可保证质量完成的项目。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有特殊专业施工技术和经验要求的评标。
(二)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的要点: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当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延长评标时时间。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应作废标处理的情况
初步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1 )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投标资格。
(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文件中的偏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初步评审的内容
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 4 个方面。招标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和最高项数应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作为判定投标书是否有效的依据。
(三)详细评审
1.详评审查
审查是否有单价漏项、报价的算术计算错误、付款调价等要求。
2.量化比较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由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针对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置于初步评审阶段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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