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将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们,考试即将到来,大家的备考工作进行得如何了?考必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民事法律行为,希望能够助力中级会计师考试,相信坚持一定会有成果。那么,同学们一起快来做题吧!关于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进行中,考必过整理“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民事法律行为”,更多关于会计职称模拟试题,请访问考必过会计职称考试网。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预习试题汇总
预习试题:民事法律行为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陈某拾得一个钱包
B.李某种植果树
C.杨某与某商场签订购买机器的合同
D.王某盗窃他人财物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选项A:陈某通过拾得无权占有了失主的钱包,陈某因此负有返还义务,陈某与失主之间的上述关系并非由陈某的意思表示决定,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此,陈某拾得钱包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B:李某因种植果树而取得该果树、相关果实的所有权,李某与果树、果实的上述关系由法律直接规定,并非由李某的意思表示决定,因此,李某种植果树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3)选项D:王某因盗窃行为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些法律后果均由法律规定,并非王某的意思表示决定,因此,王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4)选项ABD:属于事实行为。
【多选题】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二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1)选项B:该约定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纯属道德规范调整,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该行为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类似行为还有:代为值日、代为在宴会上致辞等)。
以上就是考必过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没有特别幸运,那么请先特别努力,别因为懒惰而失败,还矫情地将原因归于自己倒霉。你必须特别努力,才能显得毫不费力。最后,考必过预祝大家在未来的中级会计师考试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