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时间:2020-01-16 13:37:16 来源:

【摘要】 即将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们,考试即将到来,大家的备考工作进行得如何了?考必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能够助力中级会计师考试,相信坚持一定会有成果。那么,同学们一起快来做题吧!关于2020年中级经济法预习试题: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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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预习试题汇总

预习试题: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单选题】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合同效力待定,因为吴某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B.合同无效,因为孙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合同有效,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某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

D.合同效力待定,孙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一个月内追认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12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单选题】16周岁的小林参加中学生科技创意大赛,其作品“厨房定时器”获得组委会奖励。张某对此非常感兴趣,现场支付给小林5万元,买下该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4年)

A.该合同可撤销,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该合同无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小林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D.该合同效力待定,因需要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决定是否同意或追认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1)16周岁的小林还在读中学,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本案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属于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因此,选项D正确; (3)小林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主动表示同意或追认,但如果张某(相对人)催告小林的法定代理人追认,而小林的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未作回复,应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4)由于该比赛明示为“中学生”参加的比赛,张某对小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情,张某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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