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历年真题练习,一级建造师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考点相关真题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考点相关真题的具体内容吧!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1. 施工合同中约定按每月确认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没有按期付款,承包方欲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 )之日起计算。
A.第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B.最后一次付款期限届满
C.每次付款期限届满
D.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B
本题考点是诉讼起止时间。依据《合同法》61.62条,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 根据《民法通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是( )。
A.1
B.2
C.4
D.20
B
本题考点是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
3. 按照合同的约定,2007年1月1日发包方应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没有支付。2007年7月1曰至8月1日之间,当地发生了特大洪水,导致承包方不能行使请求权。2007年12月3日,承包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2007年12月31日法院做出判决。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止
B.2007年12月31日起诉讼时效中止
C.2007年12月3日诉讼时效中断
D.2007年7月1日至8月1日之间诉讼时效中断
C
本题考点是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
4.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4
D.20
A
P323
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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