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备考资料有哪些?监理工程师考试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考必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案例1: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7)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案例1:2015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7)的具体内容吧!
(一)工程施工是使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工程产品质量和工程项目使用价值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不但是施工监理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
「问题」
1.按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可分为哪三个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环节?
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有哪些?
3.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由谁出具技术鉴定书?
标准答案: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三个环节是:
(1)施工准备控制;
(2)施工过程控制;
(3)竣工验收控制。
2.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控制的依据有:
(1)工程合同文件;
(2)设计文件;
(3)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4)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3.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工程,应由有权威性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书。
(二)某高层商业大厦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采购的特种水泥(防水工程用)和特种钢材(钢结构工程用)的供应均很紧张。为此,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正在外地联系这两种建筑材料的货源。由于运输能力等条件的限制,明年施工时只能保证这两种建筑材料中的一种得到供应。在此情况下,如果特种水泥得到保证,则防水工程的投资为25万元,否则,将亏损5万元。如果特种钢材的供应能得到保证,则钢结构工程的投资为40万元,否则,将亏损15万元。(防水工程和钢结构工程不受施工程序和工期方面的限制)根据所掌握的情报资料,预计明年得到特种水泥保证供应的概率为0.4,得到特种钢材保证供应的概率为0.6。
[问题]
1.风险损失衡量的含义是什么?建设工程风险损失包括哪些方面?上述风险属于哪一种?
2.在风险管理中,风险管理目标确定的基本要求是哪些?
3.对上述风险问题,监理工程师可以进行哪些工作?
4.上述两材料,近期只能力保一种,请问应向业主建议哪一种?
标准答案:
问题1答案:
(1)风险损失的衡量就是定量确定风险损失值的大小。
(2)建设工程风险损失包括:投资风险、进度风险、质量风险和安全风险。
(3)该工程风险损失属于投资风险。
问题2答案: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一般要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风险管理目标与风险管理主体总体目标的一致性;
(2)目标的现实性;
(3)目标的明确性;
(4)目标的层次性。
问题3答案:监理工程师可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风险识别。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是两种建筑材料供应紧张,可能引起工程停工而造成投资损失。
(2)风险评价。将建设工程风险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和损失的后果进行定量比较,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
问题4答案:根据掌握的情报资料,预计明年特种水泥得到保证供应的概率为0.4,特种钢材得到保证的概率为0.6。计算各点的期望值:
点②:0.6×(-5)+0.4×25=7(万元)
点③:0.6×40+0.4×(-15)=18(万元)
向业主提供风险决策对策建议:当特种钢材供应有保证的概率为0,6时,其期望值大于特种水泥有保证概率0.4时的期望值。此时可选前者为最优方案。
(三)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1200根。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5月10日开工至5月20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5月13日才开工;5月13日至5月18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标准答案: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5月10日至5月13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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