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

时间:2020-01-14 10:02:23 来源:

【摘要】 法律资格考试时间已然临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们,你们准备好奔赴“前线”了吗?考必过为你们精心整理了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先来试试手,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成果吧!希望这套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国际私法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试题及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陆某仍是中国人
  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正确答案:A
  2、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正确答案:C
  3、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正确答案:C
  4、差别待遇作为给予外国人的一种特殊待遇,在国际法上的适用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以下哪种情形是为国际法所禁止的差别待遇?()
  A.基于地理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B.基于宗教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C.基于历史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D.基于民族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正确答案:B
  5、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在甲国的登记地
  B.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在中国的营业地
  正确答案:C
  6、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
  B.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C.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
  D.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正确答案:C
  7、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甲国
  B.乙国
  C.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D.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正确答案:D
  8、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正确答案:C
  10、日本人善本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威尔史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1999年5月1日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善本随威尔史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0年5月20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但未获批准。自2000年5月20日后,善本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A.日本法律
  B.美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正确答案:C
  11、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均为外国籍时,各国解决这种冲突的做法不包括以下哪个?
  A.以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住所国或惯常居住国为准
  C.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D.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正确答案:C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4条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外国法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该条规定所体现的是哪一原则?
  A.属人主义原则
  B.属地主义原则
  C.保护主义原则
  D.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折衷原则来源:www.examda.com
  正确答案:D
  13、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参加诉讼,则我国法院应当认定其为哪一国籍的企业?
  A.美国
  B.中国
  C.德国
  D.法国
  正确答案:D
  14、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02年,甲将该贸易公司的管理中心迁至中国上海市,并在北京、苏州、深圳上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公司的住所地为()。
  A.东京
  B.上海
  C.北京或苏州或深圳
  D.北京、苏州、深圳及上海
  正确答案:B
  15、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我国目前依然是坚持绝对豁免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已主动放弃了所有国有企业财产的豁免权
  B.所谓管辖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的法院都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以该外国国家财产为标的的诉讼
  C.所谓诉讼程序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法院不得依其判决对外国国家的财产强制执行,如强行划拨银行存款、拍卖财产等
  D.所谓强制执行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国家或国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提供证言、证据,或对国家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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